浙江图书馆人员招聘初选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 2008-09-08        来源:浙江图书馆              点击量:113        

    

    
根据《浙江图书馆2008年人员招聘方案》有关规定,本馆将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人员招聘初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8年9月21日 上午9:00-11:00,要求应聘人员8:40前到达考场。
二、考试地点:浙江图书馆0070教室。
三、应考人员名单和考场座位号:详见附件二。
四、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客观题为主。
五、考试答题要求和考场规则
1、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考试时只准带黑、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进入考场。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等器材,已带的必须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3、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
4、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在试卷上直接作答。答题前应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5、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7、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严禁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否则,答卷缺少责任由考生自负。
8、对违反考场规则者,按浙江省《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置(详见:附件一)。
 
 
浙江图书馆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2、错填姓名、准考证号的;
3、未按准考证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4、未按考试规定的时间退场的;
5、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或未在试卷规定位置上作答的;
6、将试卷、答题纸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7、在考试开始前答卷或考试结束后继续答卷的;
8、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3、夹带、翻阅或传递参考资料(纸条)的;
4、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字典)等器材的。
三、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离开考场,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并给予通报。 
1、伪造、涂改学历、准考证等证件或用假证明获取考试资格的;
2、请人代考及代人考试或偷换试卷(答题纸)的;
3、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或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处理办法。经查实,应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告知被处理人,如实填写考场违纪违规情况记录单,并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认定。
 
 
附件二:
应考人员名单和考场座位号
 
  
 
姓 名
座位号
身份证号码
考场地点
 
徐锦英
001
331081****09236623
浙江图书馆曙光路总馆
地下室0070教室
 
徐小娴
002
421124****10207528
 
钟 猛
003
510107****07250011
 
张宝军
004
421002****07063851
 
王彦坤
005
410211****04094030
 
王焕光
006
371502****04077839
 
李海燕
007
140102****042566027
 
彭一辉
008
330106****08020016
 
 
注意事项:以上参考人员请及时发送邮件确认信息,邮箱地址:geyao@zjlib.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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