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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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充分发挥本馆文献信息资源作用、体现图书馆区别服务的原则,对图书存在借阅需求的单位,可申请办理团体借阅证。

二、团体读者须以单位或法人代表名义提出申请,至本馆一楼服务大厅办证处申请办理。所需携带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另需交付押金,押金标准为:团体普通读者押金2000元,团体参考读者押金3000元。经本馆考察核准后方可办理“集体借阅证”,此证多办不限。

三、团体读者可享受的借书服务:

      1.持团体普通读者证的读者:每次最多可借60册中文图书,借期18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60天。可预约借书,每次最多预约图书5册。

      2.持团体参考读者证的读者:每次最多可借60册中外文图书(其中外文图书最多10册),借期18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60天。可预约借书,每次最多预约图书5册。

四、团体读者退证需提前5日致电本馆办证处提出申请,经本馆核准后方可办理退押金手续。

五、团体读者应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如有违反我馆借阅规则等规章的行为,即予以取消资格。

办证处电话:0571-87988700

服务时间:9:00—17:30 (周二至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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