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讲坛】我的爱车我做主
发布时间: 2015-12-29        来源:浙江图书馆读者活动推广部              点击量:217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不再是富人的专利,拥有一辆爱车也不再是奢望。汽车正大规模地步入寻常百姓家,街头巷尾,多姿多彩的私家车已成为都市靓丽的风景线。

        12月20日上午,文澜讲坛市民学法主题的第三讲,邀请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的张逸君律师,请她来讲讲在拥有爱车的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这也是不少车主关心的问题。

        张律师一开场先向大家公布了一个好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多项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的全面改革。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地,驾驶培训行业的垄断将被打破,学车贵、练车难、约考报名不自主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这也意味着学车的人会越来越多,私家车也会越来越普及。

        接着,她从购车的注意事项谈起,建议新人在购车时,必须要好好研读购车合同,明确车的牌子、产地、制造商、型号等,尤其是关注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还要明确价款、质量、维修、售后服务等等事项,缺一不可。

        买到称心满意的爱车,上好保险后,就可以上路了。但在路上开车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张律师列举了一些典型的违章行为,如双黄线掉头、开车打手机等。她特别强调了违章停车的危害性,并用鲜活的案例向大家说明。一车主将车停在小区的消防通道,直接导致楼房着火时,消防车无法入内,使得居民损失惨重。事后,居民将车主告上法庭,法院判该车主赔偿十多万,这也是他违章停车买下的惨痛教训。

        那么爱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呢?面对这个车主都颇为关注的问题,张律师建议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

        张律师在讲座最后呼吁,每年我国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酒驾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为了自己的生命和家人着想,千万不能酒驾。

        近2小时的讲座刚结束,不少听众就围着张律师咨询。现场近70名听众觉得,张律师的讲座很全面,许多以前不清楚的问题,今天得到了详尽的答案,对自己今后开车很有用。一些听众还表示,要将今天学到的知识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宣传一下,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的爱车。

张逸君律师为文澜讲坛题词

张律师在讲座中

讲座结束后,听众们向张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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