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浙江图书馆的藏书作为国家财产和文献信息资源不能出售。浙江图书馆使用浙江省专项购置经费采购的、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文献资料,经过我馆编目加工,即成为国家财产,纳入图书馆总书库收藏,向社会提供服务,不出售。读者想买书应该通过书店或图书发行渠道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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