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读者
须先还清所借文献和欠费。
1.2016年4月23日前交纳押金的读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押金凭证来馆办理。
2.2016年4月23日后交纳押金的读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退回押金。
3.替他人办理退押金手续,还须持委托人、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来馆办理。
二、团体读者
须先还清所借图书和欠费。
1.由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团体读者证、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证复印件、押金收据和委托书(委托书中须写明单位资金账户)退回押金。
2.押金由本馆转账至对方单位资金账户。
3.如押金收据遗失,还须提供单位法人证原件和到款收据。
办理地点:曙光路总馆一楼总服务台
咨询电话:87988700